纪委为何爱在节前通报送礼的案例|新闻实战
最近几年,一到过年过节前夕,各级各地纪委都会通报一批以送礼的形式行贿的案例,马上就是端午,今年又是如此。
从时政观察角度看,这种通报已经成了惯例,新闻从业人员如何写出新意,则是一个值得聊一聊的新话题。
对这类通报的传播,有两种操作方式:第一种是原文照搬纪委的通报,这种的常规操作就不说了。第二种是自由发挥,写出一点新意,今天重点说一说如何把这类通报写出新意。
是否能写出新意,取决于你能掌握哪些增量信息。以个人经验看,获取增量信息至少有三个渠道。
第一个渠道是专场拍卖会:2018年,我曾在当时工作的媒体策划过一个报道,从武汉市举办的公职人员上缴的礼品专场拍卖会入手写官场送礼的门道。撰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当时统计了拍卖会上数量前五的礼品,基本可以看出官场收礼人爱收什么、送礼人喜欢送什么这些基本的信息。
第二个渠道上落马官员的起诉书、判决书。这类司法文书中,会有落马官员大量的供述和其它证人的证言以及证据清单,披露了大量官员收礼受贿的细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渠道。
比如我从收集到的起诉书判决书中总结发现,送礼者喜欢挑过年过节时打着人情往来的旗号送礼,一些贪腐官员受审的时候也常自我辩解说:春节收的钱,是正常人情往来,不能算受贿。
比如,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赣州市检察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显示,原江西省于都县县委书记胡健勇有50多次受贿行为发生在春节左右。多名行贿者承认是以拜年的名义给胡健勇送的钱。根据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原渑池县委书记仝孟蛟向办案机关供述,也在春节前收受贿赂20余次。
除了过年,端午、中秋等传统假日也是官员们送礼行贿的好时机,这也就是各地各级纪委为什么最近几年每每快要过年过节都要通报一些典型案例的原因。
从我搜集的司法文书中不仅可以看出送礼的时间节点,还能看出官员们比较喜欢在哪些地方收礼受贿。大量的判决书显示,官员们多数喜欢在自己的家里和办公室收礼。
第三个渠道就是各级纪委的通报。通报中,高档烟酒频繁出现。比如云南省纪委曾通报过的三例,基本都有高档烟酒:2015年9月至2020年4月,贺彬在担任原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先后16次收受其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白酒共72瓶、进口冰酒2瓶,高档香烟共12条。西双版纳州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原主任阳勇阳勇在担任原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香烟共20条、高档白酒共6瓶、茶叶1件,共计价值3.08万元。
从这三个渠道收集到的信息,基本够写出一篇较为生动的文章来反映当下官场送礼收礼的一些“特点”;随后若对这些搜集到的信息进行一些分析,文章的信息增量就会剧增。
云南省纪委最新披露的第三个典型案例是: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保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多次向时任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学,副局长贺晓渝,校舍建设办公室主任金美熊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高档香烟共57条,共计价值4.12万元……其中张文学收受高档香烟15条,贺晓渝收受高档香烟22条,金美熊收受高档香烟20条。
大家不难发现,局长从李某处收到的高档香烟不如副局长和校舍建设办主任多,而这两个官员收得多的都是他的下属,请专业人士分析一下这个细节意味着什么,也能给读者揭露一些权钱交易的潜规则。
当然,我上面所述只是抛砖引玉,可能还有更多好的信息渠道,比如参与过办案的纪委工作人员、参与过典型案件研讨的相关研究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等等。总之,我们掌握的信息越多,操作这个选题的空间就越大。